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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合同与商标权属之间的关系如何呢
作者:南京商标网 来源:www.dzscq.com 时间:2018-01-10 08:20 点击: 126
    商标转让合同是指一个人转让商标所有权给受让人,受让人支付一定的价格合同.商标转让合同是商标,实质上还是一种买卖行为,目的是为了转让商标所有权.因此,产权变动的基本原则也适用于商标转让.我国商标法第39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受让人与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共同向商标局申请.

 
    专利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注册商标使用的货物的质量.注册商标转让,经批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本文的意义非常明确,即自商标局公告之日起,转让注册商标所有权已经生效.那么,商标转让合同的效力如何界定呢?
 
    在中国民法体系继承民事法律制度的建设,并区分物权与债权.在具体的法律制度中,以债权和所有权合同为标的物的权利变更,作为两个相互关联、相互独立的法律事实而变化.物权变动是债权契约法律行为的法律效力.
 
    从逻辑关系来看,有必要建立有效的债权人契约,从而产生基于合同履行的物权变动的法律效力.因此,物权变动的法律效力并没有发生,推断出合同不生效的结论是不合乎逻辑的.我国《物权法》第14条和第15条规定,不动产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应当在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
 
    当事人应当订立的建立、合同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权利,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另有约定的合同生效时合同成立;如果产权登记不登记,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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