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元和个体获得境外招牌登记证书,可在一年腼腆商场监管局分局申请资助:在新区登记(登记或依法设立)的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申请保证危机赔偿的保证组织除外)、事业单元及其他组织组织;拥有新区常住人口户籍的个体;在新区工作并持有《精英居住证》或许《出国留学职员来深工作证》的个体。
在和在内地全日制大专院校学习的新区户籍学徒;隶属于同样团体公司或许同样企业法人的全资子公司或许控股子公司视为同样申请人;关于共同申请的招牌,公有招牌中的第一申请人须适合前款章程。境外招牌登记资助仅对境外招牌登记申请实行资助,对续展、变换、让渡等申请动作和招牌权属有争议的,不赐与资助。
同样申请人(含企业、团体)年度资助总额不超出25万元;在单一国度获得登记的,同样申请人在同样国度或许区域(台湾、香港、澳门除外)受资助件数不超出3件。
新区对申请境外招牌登记资助的审批程序:商场监管局龙华分局对申请原料实行初审,关于适合前提且原料齐备的,给与受理,并在20个工作日内完毕考核工作;关于原料不齐的,限期给与增补,并在原料增补后20个工作日内完毕考核工作。
适合初审前提的,就是否反复扶持的问题,征采其它行业主管部分意见;就触及企业安全生产、商场监管、环保、消防、工作、社保、统计、财税等方面的问题征采新区关联部分的核对意见。经核对无意见的,送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实行合规性考核。
经审批决策给与资助的,在龙华新区管委会网站上向社会明示,内容包括拟资助对象、名目称号、资助金额、主管部分称号、明示限期、反对提交方法等,明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明示时间,每一单元或个体均可提出反对。对受理的反对原料应在受理之日起10日内实行核准,并出具处理意见,报新区生意分担上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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